在美国,生病看医生、医疗检查费、医药费、住院治疗费和其他相关费用都非常昂贵,大部分美国人拥有某种类型的医疗保险以帮助其支付医药开支。政府给低收入的人群可以提供医疗援助(Medicaid);给残疾人和年龄超过65岁的人可以提供医疗关照(Medicare)。美国于2010年进行了第23次人口普查,人口总数已经达到3亿,但全美国仍有5000万人根本没有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险,这占人口总数的1/6。这么大比例的人群,在医疗和医药费用日益增长的现代社会中,如果患病乃是事关重大的民生问题。为此,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提出了一个医疗保险改革法案,提交美国国会进行讨论决定。美国国会于2010年通过了这个法案,称为“可能承担的医疗关照法案”(Affordable Care Act),以确保所有的美国人都拥有医疗保险。这个有2000多页长的法案文本,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才起草完成,最后于2010年3月23日由奥巴马总统签字后,开始付诸实施。许多人称之为“奥巴马医疗关照”(Obama Care)法案,也就是美国的医疗保险改革法案。
这个法案说:每个人都必须有医疗保险;大的企业和商家的顾主必须为他的顾员购买医疗保险;低收入人群将获得政府的帮助来购买医疗保险;少年儿童可以被涵盖在其父母的医疗保险中,直到26岁。这个法案不仅要使目前没有保险的美国人获得保险;而且要对医疗保险行业进行全面整改。这个行业在美国经济总额中所占比重非常大,达到18%。因此,医疗保险改革法案中,明确要求:保险公司不能因为申请人患有疾病而不接受其购买医疗保险的要求,不能拒绝为患有各种类型疾病的人提供购买医疗保险的业务。这个医疗保险法案,有些条款现在已经生效;而其他条款将在2014年开始生效,到那时,每个美国人都必须拥有医疗保险,包括由雇主出资购买的,或者自己出资购买的,或者政府帮助购买的。健康的美国人也必须购买医疗保险,即使他们自认为身体健康不需要医疗保险,也必须购买。
然而,保险公司的商家们说:这个法案将增加他们的经营成本,使得他们很难与那些医疗费用由税金支付的其他国家进行竞争。与此同时,许多年青的健康人不愿意购买医疗保险,他们认为自己不需要它。结果将是,只有患有疾病的人们购买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就将无法赚钱而蚀本,于是他们就不得不提高保险销售价格。这样一来,购买医疗保险就将变得非常昂贵了。
现在,没有购买医疗保险的美国人,患病时就急忙去医院的急诊室看医生。根据美国法律,急诊室必须给以医治,并且由政府为其支付治疗和医药费用。这些人被称为“免费坐车”(Free Ride),看病不花钱;而其他人是花钱购买了医疗保险来看病,这二者就不公平了。而且,也增加了政府的额外负担。奥巴马总统说:医疗改革法案是要为政府节省开支的。为此,根据该法案,从2014年开始,凡有钱能买医疗保险的人就必须购买,如果他们不买就要实行惩罚性罚款。然而,有人提出:医疗改革法案的这种“必须购买”的规定是违反美国宪法的,宪法中有明文规定:不可以强迫人们购买东西。于是,许多美国人开始挑战这个医疗改革法案。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最高法院决定受理此案,并于今年3月26日开始举行为期三天的关于这个医疗保险法案的听证会。听证会集中讨论一个问题:国会难道可以通过一个法律对不买医疗保险的美国人进行处罚吗?如果法案中的这一条是违反美国宪法的,那么整个医疗保险法案就是违反宪法的,必然将被完全推翻。最高法院共计有9位法官,他们就此进行了初步商讨,其中有4位对这个医疗法案表示支持,但另外5位法官(都是共和党人)则表示反对。因此,最高法院的法官们还需要时间来讨论和作出决定,而且他们还必须撰写出他们作出的决定的详细理由。这样一来,预计要到今年7月底,人们才可能知道美国最高法院的决定是什么。美国总统的大选即将在今年11月举行,共和党提名的总统候选人米特·罗姆尼(Mitt Romney)正在积极开展竞选活动,而奥巴马总统(民主党)正在竭尽全力争取连任。如果奥巴马总统的这个医疗改革法案最终被最高法院推翻了,那么,共和党在总统竞选中将获得很重要的筹码,因为共和党一直在反对这个医疗法案。因此,美国的医疗改革法案,就如同他们的总统选举一样,仍然是前途未卜的。
图示:今年3月27日,美国最高法院关于医疗改革法案的听证会正在进行中,关心这个法案的人们在最高法院门前聚会,有表示支持、有表示反对的。
(文/周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