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概念最初是属于经济学的范畴。后来,实际上价值的概念并不限于经济学范围的运用,它被广泛地运用于哲学、政治学、伦理学、社会学、法学和美学等各种社 会科学领域。 “价值”是一个社会实践的概念。它的产生是因人们的需要相联系的。一个物是否有价值,就看它能否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和人们对它的评价。能满足人们的需要, 此物就有价值,否则,就没有价值。衣服、食物、房屋、汽车之所以对人有价值,就是因为它们能满足人们衣、食、住、行等方面的物质需要。一些书刊、报纸之所以有价值,就是因为它们能满足人们精神和文化方面的需要。正因如此,人们对那些能满足他们需要的东西给以肯定的评价,反之,给以否定的评价。所以,马克思 说:“‘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06页)在这种关系中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外界物满足人们的需要;另一方面是人们对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评价。
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各个政党都有各自的核心价值观。2013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指出:“富 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证、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只有那些 推动人类社会前进的东西,才是有价值的。从国家层面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来说,它不仅是我们国家为之而奋斗实现的价值目标,而且是整个人类社会共 同的价值理想,因为它体现着人类社会发展的全面性和进步性。从社会层面的“自由、平等、公证、法治”来说,它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理想的价值取向。而且 是人类发展的优秀成果和共同结晶。从个人层面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来说,它不仅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和公民道德的价值准则,而且是我们中华民族优秀道德的继承和发展。 现着重从个人层面来讲一下人生价值。剥削阶级人生价值观的核心就是“人生为自己”,对自己有利,就有价值;否则,就无价值。但是,在无产阶级看来,人生的 价值是在为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解放事业做出贡献的实践中体现出来的。胡乔木同志曾经说过:“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在个人和社会的关系上,人的价值包括两个方面,即: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第28页)。只有那些为人民做出贡献,推动社会进步的人,他们的 生活才是崇高的、有价值的。爱因斯坦说得好:“一个人的价值,应该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该看他取得什么。”据此,应该严格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不断地完善自己,塑造自己,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把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和热爱中国共产党统一起来;在本职工作岗位 上,要兢兢业业、精益求精;在待人和处事上,要诚信、友善。总之,要像雷锋同志那样“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像保尔说的那样: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忆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生活庸俗而羞愧;临死的时候,他能够 说:“我的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奋斗!”这是对人生价值的生动而深刻的回答。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梦想, 必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文/马吉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