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协定》最初是由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五国于1985年在卢森堡小镇申根签署的,目的是促进签字国公民的自由往来。之后又有西班牙、意大 利、奥地利、希腊和葡萄牙五个国家加入《申根协定》签字国。2001年3月25日,《申根协定》在北欧地区(丹麦、芬兰、瑞典、挪威和冰岛)生效。目前, 《申根协定》包括的范围已扩大到除英国和爱尔兰以外的整个欧盟地区以及挪威和冰岛。
现《申根协定》签字国共有十五个国家,即:德国、法国、西班 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奥地利、希腊、丹麦、芬兰、瑞典、挪威和冰岛。上述十五国为短期往返的外国人签发“申根签证”,申请者只须办 妥其中一国签证,即可在《申根协定》签字国范围内自由通行而不必受边境海关的检查,被一国拒签意味着同时被该十五国拒签。
2007年12月21日,波兰、捷克、立陶宛、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匈牙利、马耳他、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等九个 国家加入申根协定。
2008年12月12日,瑞士加入申根协定。
2011年12月19日,列支敦士登加入申根协定。
截止2008年,申根国扩大至2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