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入工作的通知》(央保函[2019]1号),现启动我校退休中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具体如下:
1.业务办理人员范围:入职北航之前曾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或其他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且于2014年10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的人员。
2.需提交材料清单:
1)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由参保人员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索取,以下简称“缴费凭证”)。
纸质缴费凭证如参保人员短时间内难以提供,可由其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获取缴费凭证相关信息,并先行填写提交《养老保险缴费信息采集表》(可登录http://ltx.buaa.edu.cn,从《下载专区》下载填写后交回),待后续拿到缴费凭证后再尽快补交。
2)退役军人需提交: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等材料(此三种纸质材料由参保人员提供)。
3.提交办法:为不影响退休中人新老办法比对核算计发退休待遇,请参保人尽快准备有关材料,于2019年5月13日前交至离退休工作处生活办公室(思源楼106室,电话82317928)。由离退休工作处将材料汇总后统一交至人事处社保办公室。我校将本着早交早办理的原则,为提交相关材料人员尽快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相关业务。
人事处
离退休工作处
2019年4月19日

注:1.以上信息须参保本人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获取后填写;
2.已拿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人员,凭证中若已包含以上信息,则无需再填写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