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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102人员及属街道管理的退休人员 住院自费超过万元补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1   点击量:

接校医院通知,凡未加入我校爱心互助会的老102人员、属街道管理的退休人员,在201581日~2016731日期间住院自费超过1万元,请于2017310日前,将住院自费单据交到校医院财务室办理补助手续。

(联系人:王鸿鹏,联系电话:82317295)。

特此通知。

 

离退休工作处

2017228


【通知说明】:
各党支部(管理小组):

1、本次住院自费超过1万元补助的通知,仅限于未加入大病爱心互助会且医疗关系不在北航的老102人员、属街道管理的退休人员。其他医疗关系在北航的退休人员,校医院计算机已存储了其自费项目信息。

2、住院自费超过1万元补助包含在201581日~2016731日期间去世的住院自费超过1万元的老102人员、属街道管理的退休人员。

3、请各党支部(管理小组)及时通知老102人员、属街道管理人员,按校医院的通知要求,必须在2017310日前,把住院自费单据交到校医院财务室,办理补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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