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北航享受公费医疗的退休、离休、96-102人员提供更加优质和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经请示北京市医保中心,并由学校公费医疗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对以上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政策调整如下:
1、退休、离休、96-102人员可不通过校医院转诊直接到北医三院就医,产生的医药费按《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办法》予以报销。如北医三院认为有必要到其他医院更进一步诊断治疗,应持北医三院开具的转诊单在转诊期限内至转诊医院就诊,期间产生的医药费按《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办法》予以报销。
2、“就近医院”报销政策不变。退休、离休、96-102人员可在北京市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自行选一所医院作为“就近医院”,选定后到校医院北楼406室备案登记。备案登记好后,退休、离休、96-102人员可直接去自己选定的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就医,不需要通过校医院转诊,产生的医药费按《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办法》予以报销。退休、离休、96-102人员所选定的“就近医院”没有转诊其他医院的权限。退休、离休、96-102人员选定的“就近医院”每个顺延年可变更一次,未满一个顺延年不予变更。
3、专科医院转诊政策不变。退休、离休、96-102人员需要到专科医院就诊时,可由校医院的院长或者科室主任开具转诊单,在转诊期限内直接到专科医院就诊。专科医院限北京地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北京回龙观医院、北京肿瘤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肿瘤研究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及有专科特色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限心血管疾病)、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限眼、耳鼻喉疾病)、北京积水潭医院(限骨科疾病)、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限神经外科疾病)。
本通知自2017年7月14日实施。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航校医院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