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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航离退休教职工大病医疗爱心互助会

发布日期:2020-11-04   点击量:

 

全体离退休教职工:

我校爱心互助会将于近日开展2019.08-2020.07年度资助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制度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爱心互助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年度资助工作依旧采取会员申报制度

二、申请要求

1、人员范围:申请人为我校离退休教职工大病医疗爱心互助会会员(含去世会员),2019年5月31日以前(含5月31日)入会会员享受本次资助,新会员不享受本次资助。

2、最低金额:在2019.08-2020.07期间,医疗费用的自费部分超过6000元(不含6000元)方可申请本次资助。

3、人员类别:事业编制会员申请资助的医疗费用,以校医院报销时间为依据;102人员和非事业编制会员申请资助的医疗费用,以票据时间为依据。以上所发生的报销或票据时间应自2019年8月1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

4、其他规定:申请人全自费的医疗费用,需提供相应发票。对于不属于爱心互助会资助范畴或超出资助时限的医疗票据,爱心互助会将不予接收。

三、申请流程

1、领取申请表:凡由支部通知的事业编制会员及具备申请资格的102人员和非事业编制会员,请到离退休工作处生活办公室领取资助申请表。领取时间:11月5日至11月18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思源楼106室;联系人:尚丽丹、郭小军,电话:82317928;也可登录离退休工作处的网站(http://ltx.buaa.edu.cn),从《下载专区》下载申请表,自行打印填写。

2、上交材料:将以上填写完的纸质版申请表以及相关费用明细,于11月5日至11月18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1:30,自行前往交至爱心互助会办公室(联系人:赵达,校医院北楼410室,电话82317295)。

四、其他事项

事业编制会员的医疗费用明细,由校医院公费医疗办公室负责提供;102人员和非事业编制会员的医疗费用明细,由其本人自行提供。对未能在申请期内到校医院报销过的有效票据,需申请人单独提供。

爱心互助会管理委员会在12月份对审核资助结果进行公示,公示7天后,爱心互助会管理委员会通过财务处向审核通过的申请资助人发放资助金。


北航离退休工作处

2020年11月4日

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爱心互助会资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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